时鸣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6730|回复: 3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佛经“三苦”与股市得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19:5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场运行到这里,周线创出收盘新低,日线缩量到极致:为3月13日之后,四个半月的最小量。

那么,预计:这里随后又将有比较大幅度的运动,以放出一定量能。

行情就简要说这些。


今天说说佛经和股市得失:

最近,刚刚过去的7月,有无数人来找我,甚至很多年都8太联系我的朋友,也都按捺8住来找我,大道苦水:有些融资或配资的,在暴跌中濒临强平、血本无归的境地;有些朋友则好一些,他们是利润大幅回吐了,本来赚很多的,现在就只赚一点点或者小亏。诸如此类。


说到此,我先给大家举一个资本市场真实的案例,发生在国外:

有一个女性投资者,她初始投入在股市中的资金(假设)是100万,后亏损到剩70万,她骂了几句,也只好认套,捏着8动了。

后市场走牛,她的股票也暴涨,最高涨到500万,她自然欣喜过狂。

又然后,市场再次走衰,她的账户回到130万。

这个时候,她跳楼自杀了...

让人唏嘘8已的是:她在账户亏30万剩70万的时候,没自杀;在账户盈30万剩130万的时候,却自杀了。

为什么?!难道赚30万,比亏30万还苦?!


我佛经典《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玄奘译本)有云:“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

其中,就提到了“苦”。“苦”为三界轮回生死苦恼,分为八苦、三苦,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盛阴苦。

这里,重点谈下三苦:苦苦、坏苦、行苦。

又重点说下前两苦:苦苦,坏苦。

简单地比喻:“苦苦”就好比:穷、很穷、非常穷,所以苦;“坏苦”就好比:曾经富过,然后又穷了,所以苦。

而于娑婆世界众生而言:“坏苦”往往比“苦苦”更苦得多!

即:8曾得到过,会苦;但得到后失去了,比没得到过,更苦得多。

也因此,上文那位投资者,之所以会在70万时没跳楼,在130万时反而跳楼了,就是因为,在130万时,她想到的8是赚了30万,而是亏了370万。

这就是心魔!

殊8知:

浅一些的层面:没得到的,其实从来就8曾真正属于你,也就无所谓失去,就象那370万;

深一些的层面:世间所有的得到都是失去,所有的失去也都是得到,无所谓得到,亦无所谓失去。即便那100万,其实也8属于你。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如露亦如电。

世间得失,皆缘于此;股市得失,亦复如是!

嗡嘛呢叭咪吽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徐其军 + 3 如露亦如电,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33#
发表于 2015-8-5 20:26:01 | 只看该作者
用《心经》和《金刚经》的内容诠释股市众生的心态,为苦海中的众生打开心结。娑婆世界众生有多少人能真正明白:没得到的,其实从来就8曾真正属于你,也就无所谓失去。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如露亦如电。受益了,感恩。
32#
发表于 2015-8-3 16:42:39 | 只看该作者
“深一些的层面:世间所有的得到都是失去,所有的失去也都是得到,无所谓得到,亦无所谓失去。即便那100万,其实也8属于你。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如露亦如电。

世间得失,皆缘于此;股市得失,亦复如是!”


这几句之前的都理解,唯独这几句的深意是什么?1.赤条条来,也赤条条走。所以不必在意过程的得失?2.记得看过一个理论,说的是我们活在幻象中,宇宙万物不过海市蜃楼,因此无所谓有或无。如果是1,人生的努力和参与过程还是有意义的,即过程比结果重要。人生之苦,就看理解问题的角度了。如果文中投资者是乐观的,应该感到庆幸和满足,毕竟赚了3.0%;悲观的就理解为亏掉了大半。如果是2,没想好,反正生活还得继续,还是得在虚幻中当真实般努力,失败了最好这般理解来开导自己.....唯此才能波澜不兴,淡定生活

个人愚笨只能理解到此,各位有何心得指教?
31#
发表于 2015-8-3 12:20:35 |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5-8-3 11:53:44 | 只看该作者
波大的意思是还有点利润就出?
29#
发表于 2015-8-3 11:24:0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是短线买点,但起码8.9月份,不会出现中级底。
28#
发表于 2015-8-3 10:43:04 | 只看该作者
随后的大幅度运动,上下皆可。上的话。买点。下的话,继续观望。
谢谢波大。
周末到丽水的庆元,空气清新、明清建筑密集,状元村不少的庆元,值得游览。
27#
发表于 2015-8-3 08:54:42 |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5-8-3 07:56:56 |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5-8-3 05:42:0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张大!
辛苦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时鸣 ( 沪ICP备18046765号 )

GMT+8, 2024-5-7 21:17 , Processed in 0.04460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