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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 市场在还不按公平,公正原则掠夺性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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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7 20:2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场在还不按公平,公正原则掠夺性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旧帐!


眼前的市场,股价就象断线的风筝,一落似要到地,大有推倒重来之势.原因何在?草根以为:祸在持股成本极其低的大小非们的解禁套现.

   从二级市场获得股权的广大散户(基金本质上也是散户的钱)与通过原始价获得股权的大小非们从一开始的市场非认可的不公平,公正,到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将这种市场不认可的不公平,公正的合法化(并且让这种不公平,公正在新股发行中无休止的延续),从而埋下了股价眼前必会飞流直下的祸根,因为大小非们的暴利兑现没有力量(银子)可以阻挡!

  下文是当初对股权分置的解决不公平,公正的呼吁.这里重新贴出,是提醒来此观帖的网友,不要轻示了原始股东暴利套现对股价的巨大摧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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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jrj.com.cn/msg,680750.html

普通主题: 挤掉非流通的泡沫利润才是股权分置要解决的真正问题阅读 563回复 5

冷眼观潮 查看TA的论坛文集  查看TA的荐股记录发表日期:2005-05-15 16:54:25

   挤掉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泡沫利润,这才是这次股权分置所要解决的真正问题实行全流通股民并不反对,股民反对的是不遵重市场经济原则,不公正,不公平的抢却式的全行全流通试点方式. 一个很筒单的算式:非流通股是以每股一元的投入获得非流通股的参股权,而流通股是以少则几元,多则十几,或几十元一股的投入而获得流通股的参股权.哪么现在非流通股要获得与流通股相互的流通权,按照市场经济对等,公正,公平的原则:应该是非流通股须补足与获得流通股的参股权的每股投入(资)差价才能获得和流通股相同的流通权.这一最基本的市场经济的公正,公平原则,本应是作为政府对市场监管部门--证监会作为实行全流通的规定来法定市场的,却被以不负责任,无视市场经济公正,公平,无知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的讨价还价来扭曲.如此无视公众投资者的基本利益的市场监管者又如何能让人心服呢? 再看四家试点公司所推之方案其对价几呼是把7000万投资者当傻瓜在对待!当然,市场监管者不负责,他们更不用讲公道,良心了. 是不是以统治权而无视市场经济的公正,公平原则,全流通就可以全面展开呢?过去市场用下跌说过不!今天市场仍在用下跌说不(其试点个股的上行只会是短暂的炒作,即使管理者动用手中的资源也仅能苟延一时)!证监会对此视而不见只是因为这流成河的血不是出自它们之身! 无视市场经济公正,公平的全流通方式也是不符合股票市场运行的基本价值规律的.这种不公正,不公平的全流通方式将促使股票市场的价值中枢不断大幅度下移,直到由于对政府的诚信丧失而跌落到财富实际价值以下.道理也很筒单,如果按现在的愚民政策实行全流通,那么从成本上讲:非流通股获得可流通的每股成本为一点几元,或是几元;而流通股参入流通的成本则是少则几元,多则十几,或几十元一股.市场参入者都知道参入市场的资本的目的是获得合法的资本利得最大化.因此他们也很清楚,成本低于他们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非流通股一但获准流通哪是会倾狼而出的!至于李某说即使全流通也不会卖股票,哪是它傻(其实它是在把国人都当傻瓜看),或者说不称职管理人民的资产!不实行全流通,在获得合理补偿的期望下,投资者有信心将市场股价支撑在其合理价值之上波动.而一但明白了补偿成儿戏,低成本筹码将在某一确定时点将会倾狼而出时,市场现行参入者若不是聪明透顶者,除了设法尽快断臂自残以求留得性命外,是不会作中长线买入股票了的.这样股价只能是按照聪明透顶的市场监管者指引的方向向非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区间自由落体,为了不至于葬身非流通股狂抛之害,人们或许要等到股价深入到非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之下才有可能动动心.发生近期破位下跌的长江电力的股价之现实就是这种恶果的预演.长江电力的中长期投资价值不容置疑,因此股价一直在高市盈率区运行,但由于5.18将有4亿股4.5元一股的原始股要上市,其股价近期则不顾一切的向下运动!这或许就是不以统治权而转移的中国股票市场的规律之一吧! 在因投入的成本差异而带来的巨大利润面前,客观上也引诱着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的抛售欲望,这是资本的逐利性规律所决定的.又因为非流通股股动都是股份公司的经营者,在巨大利润诱使下,他们若是将精力转移于股份利润的兑现,公司的经营必然受到影响,公司股票价值又受到恶性贬值.带来的结果是股价的进一步下行. 按市场现在这种下跌方式,在非流通股获准流通之日恐怕再好的股票也买不出一个好价钱,哀莫大于心死!因为哪时人们的心对股票这个曾靠抡劫而夺去他们血汗的只有憎恨和惧怕,当然,也许QFII会例外!因此,这种违背中国股票市场运行的基本价值规律,无视市场经济公正,公平的全流通方式带给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果是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利益的两败俱伤,称其为祸国秧民也不为过! 如果用尊重中国股票市场运行的基本价值规律,尊重市场经济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全流通问题,这次股权分置所要解决的应是挤去非流通股的泡沫利润.如上所述,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参股成本差异极大,因此只有流通股才能进行市价的买卖.而现实的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就市场而言是针对特定量的流通股股份的价格.因此这时的价格就是特定量的流通股股份的市场价值.而当低成本的非流通股要实现上市流通时,就市价而言,非流通股是存在泡沫利润的,即其低于流通股投入成本的差价!因此其要实现流通权就必须挤掉这种泡沫利润,即用等值的成本投入差价通过送股,或宿股的方式来补足投资成本差价.挤掉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泡沫利润,这才是这次股权分置所要解决的真正问题.这也是作为负责任的证监会应该给予市场的解决股权分置的最基本原则! 如果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泡沫利润问题得到解决,一方面让投资者身受到政府公正,公平的公信力而增强了参入投资股票市场的积极性,从而活跃市场而使股价体现其虚拟性而始终保持在其实际价值之上,这样的市场必将是一个繁荣向上的市场,而只有一个繁荣向上的市场才能够承载扩大的直接融资比例.另一方面,非流通股由于在成本上与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基本一致,也即通过股权分置的调整,挤掉了泡沫利润,也就少了抛售的动力,即使现在准予全流通也不会过份冲击现价市场.这样非流通股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要想使自巳的所持股份获得一个好的卖价,就只有一条路,靠经营好公司来实现.这样市场参入各方才能实现皆赢的局面.当然如果一味的认为现在市场流通股的交易价格就是非流通股的价值既是唯心的,也是客观上无法实现的.而且也必将会使股票市场走入死胡同! 因此,挤掉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泡沫利润,这才是这次股权分置所要解决的真正问题.这也是作为负责任的证监会应该给予市场的解决股权分置的最基本原则!


沙发
发表于 2012-1-8 11:35: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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